通 知
学院各职能部门:
为了贯彻实施《档案法》、教育部27号文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,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,规范档案管理,强化档案收集、整理、移交的监管力度,发挥档案工作在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学院办公室决定成立济宁学院档案工作管理网络,近期对各职能部门的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,并对各类档案进行归档。望学院各职能部门务必做好此项工作,请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及其电话号码(办公室和手机)于2009年4月15日前交到学院档案室A109室。
联系人:张俊青
电话:0537--3196072
济宁学院办公室
2009年4月8日